录大咖会员服务协议

尊敬的用户您好,欢迎使用录大咖软件会员增值服务!

为使用录大咖软件会员增值服务(简称为:本服务),您应当阅读《录大咖会员服务协议》(简称为:本协议)。本协议是用户与厦门市迅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迅牛)之间关于用户加入成为录大咖会员且使用录大咖相关软件以及服务所订立的协议。本协议描述迅牛与用户之间关于软件许可以及服务使用等相关方面的权利义务。

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限制责任的相应条款,并选择接受或不接受。限制、免责条款可能以加粗形式提示用户注意。除非您已阅读并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否则您无权使用本服务。您对本服务的任何购买使用行为即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本协议的约束。如果您未满18周岁,请在法定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本协议。

一、关于本服务

1.会员增值服务费,指用户按照迅牛指定方式支付一定费用后,用户可以享有由迅牛软件提供的视频录制功能。迅牛可能会根据本服务的整体规划,对本服务的收费标准、增值服务内容进行修改和变更。

2.迅牛给予用户一项个人的、不可转让及非排他性的许可,以使用本软件。本服务仅支持您为非商业目的在三台终端设备(计算机或移动设备)上安装、使用、显示、运行本软件。超过三台设备,您需要另外购买。

3.本服务仅适用于单款产品,迅牛旗下其它产品需要另外购买。

4.用户使用本服务的权利是个人的。用户只能是一个单独的个体而不能是一个公司或实体的商业性组织。用户承诺不经迅牛同意,不能利用本会员服务进行销售或其他商业用途。

5.本服务许可的范围

(1) 用户可以为使用本软件及服务的目的复制本软件的一个副本,仅用作备份。备份副本必须包含原软件中含有的所有著作权信息。禁止一切对本软件进行反向工程、反向汇编、反向编译,或者以其他方式尝试发现本软件的源代码。

(2) 本条及本协议其他条款未明示授权的其他一切权利仍由迅牛保留,用户在行使这些权利时须另外取得迅牛的书面许可。迅牛如果未行使前述任何权利,并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

二、服务规则

1.用户须对在本软件上所传送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等全权负责,与用户所传播的信息相关的任何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与本公司无关。

2.本公司保留因业务发展需要,单方面对本服务的全部或部分服务内容在任何时候不经任何通知的情况下进行变更、暂停、限制、终止或撤销本软件部分服务的权利,用户需承担此风险。

3.本软件提供的服务中可能包括广告,用户同意在使用过程中显示本软件和第三方供应商、合作伙伴提供的广告并放弃向本公司索取任何广告费用或收益。

4.用户不得利用本软件或本软件服务制作、上传、下载、复制、发送如下内容:

(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信息。

5.本公司可依其合理判断,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约定;或侵犯、妨害、威胁任何人权利或安全的内容;或假冒他人的行为,本公司有权依法停止传输任何前述内容,并有权依司法机关或其他国家机关要求对违反本条款的任何人士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包括但不限于,从本软件服务中删除具有违法性、侵权性、不当性等内容,终止违反者的会员资格,阻止其使用本软件全部或部分服务,并且依据法律法规保存有关信息并向有关部门报告等。

6.本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本公司。

三、用户权利与义务

1.本软件帐号的所有权归本公司所有,用户完成申请注册手续后,获得本软件帐号的使用权,该使用权仅属于初始申请注册人在会员有效期内使用,禁止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售卖。本公司有权因经营需要回收用户的本软件帐号。

2.用户有权更改、删除在本软件上的个人资料、注册信息及传送内容等,但需注意,删除有关信息的同时也会删除任何您储存在系统中的文字和图片。用户需承担该风险。

3.用户有责任妥善保管注册帐号信息及帐号密码的安全,用户需要对注册帐号以及密码下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用户同意在任何情况下不使用其他成员的帐号或密码。用户怀疑他人使用您的帐号或密码时,您同意立即通知本公司。

4.用户应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正确、适当地使用本服务,如因用户违反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本公司有权依据协议终止对违约用户本软件帐号提供服务。

四、隐私保护政策

1.用户同意,个人隐私信息是指那些能够对用户进行个人辨识或涉及个人通信的信息,包括下列信息:手机号码,IP地址。而非个人隐私信息是指用户对本服务的操作状态以及使用习惯等一些明确且客观反映在本公司服务器端的基本记录信息和其他一切个人隐私信息范围外的普通信息,以及用户同意公开的上述隐私信息;

2.用户同意,在使用本软件服务时也同样受本公司隐私政策的约束。未经用户许可,本公司也不会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共享用户的个人隐私信息。若父母(监护人)希望未成年人(尤其是十岁以下子女)得以使用本服务,必须以父母(监护人)名义申请注册,在接受本软件服务时,应以法定监护人身份加以判断本软件服务是否符合于未成年人。为防止冒用他人的身份进行注册,本软件将通过短信方式来验证手机号码,并协助用户注册。注册和邀请所产生的短信费用将由运营商收取,本软件不会收取任何短信费用。

五、本软件知识产权

1.迅牛是本软件的知识产权权利人。本软件的一切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以及与本软件相关的所有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图表、界面设计、版面框架、有关数据或电子文档等)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相应的国际条约保护,迅牛享有上述知识产权,但相关权利人依照法律规定应享有的权利除外。

2.未经迅牛或相关权利人书面同意,用户不得为任何商业或非商业目的自行或许可任何第三方实施、利用、转让上述知识产权。

六、法律责任及免责

1.用户理解并同意,本软件同大多数互联网软件一样,可能会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原因、网络服务质量、社会环境等;也可能会受各种安全问题的侵扰,包括但不限于他人非法利用用户资料,盗用账户;用户下载安装的其他软件或访问的其他网站中可能含有病毒、木马程序或其他恶意程序,威胁用户的终端设备信息和数据安全,继而影响本软件的正常使用等。因此,用户应加强信息安全及个人信息的保护意识,注意密码保护,以免遭受损失。

2.维护软件安全与正常使用是迅牛和用户的共同责任,迅牛将按照行业标准合理审慎地采取必要技术措施保护用户的终端设备信息和数据安全,但是用户承认和同意迅牛并不能就此提供完全保证。

3.用户违反本协议或相关的服务条款的规定,导致或产生的任何第三方主张的任何索赔、要求或损失,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户同意赔偿本公司与合作公司、关联公司,并使之免受损害。并且本公司有权视用户的行为性质,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中断使用许可、停止提供服务、限制使用、法律追究等措施。对进行违法活动、盗用其他用户账号等行为,本公司有权回收其账号。同时,本公司会视司法部门的要求,协助调查。

4.对于因不可抗力而造成的服务器的死机、网络的中断,以及软件升级时的服务暂停等,进而对本服务用户造成的损失,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用户应当确保将本软件提供服务用于恰当的用途,严禁任何非法或违背相关准则规定的行为。由此引发的问题,本公司概不负责。

6.用户不可转让本协议书或其中所述之任何权利。

七、其他条款

1.本公司郑重提醒用户注意本协议中免除本公司责任和加重用户义务的条款,请用户仔细阅读,自主考虑风险。未成年人应在法定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本协议。以上各项条款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及修改权归本公司所有。

2.本协议所定的任何条款的部分或全部无效者,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

3.本协议签订地为厦门市思明区。

4.本协议的解释、效力及纠纷的解决,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5.若用户和本公司之间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用户在此完全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6.若您对本公司及本服务有任何意见,欢迎垂询本公司客服中心。

录大咖

厦门市迅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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